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下称“专章”),在国家层面确立了统一的绿电交易规则。专家认为,这将促进国际互认,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向型企业等的绿电需求。
绿电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
近年来,中国绿电交易在急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自2021年开始,中国先后在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电交易试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至2023年,中国绿电交易成交电量分别为87亿、181亿、697亿千瓦时,年均增长283%。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部分外向型企业反映绿电购买困难,无法满足企业绿电消费需求。
事实上,今年以来,中国官方多次发文,提出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此次绿电交易专章作为此前电力中长期交易相关政策的补充,明确了绿电交易的定义、交易组织、交易方式、价格机制、绿证核发划转等内容,在国家层面确立了统一的绿电交易规则。
专章的出台对于满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向型企业等的绿电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促进中心主任蔡义清接受中新社采访时指出,通过明确绿电交易的定义、交易组织、方式和价格机制等内容,专章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向型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和保障,使他们更容易参与绿电交易,满足其绿色电力需求。
他指出,这些企业的绿电需求源于几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希望履行环保责任,二是国际市场需求的增加使得企业需要使用绿电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一些国家或地区会对进口产品或企业的碳排放有相关法规要求,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绿电避免可能的贸易壁垒。“专章出台有助于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促进外向型企业发展,并提升中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蔡义清指出。
在满足涉外企业绿电需求的同时,专章的出台也为推进绿电国际互认提供了有利条件,企业作为国际贸易主体也将从中受益。
中国能源研究会学术顾问周大地向中新社指出,专章出台的最大作用是促进国际互认。他表示,依据专章对绿电交易各项流程的明确规定,涉外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能够明确自身低碳能源比例,并且提供国家层面出具的绿电认证,为国际贸易中的核查提供确凿依据。
蔡义清认为,当中国的绿电交易市场有了明确的规则和标准,并且与国际通行的做法相一致时,国际社会对中国绿电市场的认可度将会增加。其他国家和地区可能更愿意与中国进行绿电互认和交易,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应用,促进全球绿色能源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