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上〔2025〕27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规范债券交易中介服务,加强对债券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的展业监管,本所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5号——交易中介服务》,现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但《指引》第十八条所述交易中介服务数据报送自2025年5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业务指引第5号——交易中介服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