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引起关注。

在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五项个人所得,即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包括九项,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前,个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仅展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此次更新后,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均可以在个税APP上查询、展示。

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前四项个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AI小丹